團體導覽 : 預約申請
Group guided tour : reservation
2025.3.10 (一) - 2025.6.30 (一)
團體導覽:
預約申請
Group guided tour -
reservation
2025.3.10 (一) - 2025.6.30 (一)

一、 團體導覽時段
《路易絲.布爾喬亞 :剛從地獄回來,順便說一句,太精采了》(2025/3/24至06/30止),週一、週三至週五上午11:00(每週二休館)。週末及國定假日無受理團體導覽預約服務。
二、 團體導覽說明
1. 由本館安排專人進行展間華語導覽解說,時間50-60分鐘。
2. 團體導覽費用每位NT $100元。
3. 富邦集團所屬單位或員工代表申請,每位NT $50元。申請人於導覽覽當日需出席且出示集團員工相關證明。
4. 為維護展間觀展品質,團體人數最少須達15人,至多可受理40人。
5. 非本館之導覽人員,或未經本館允許,禁止在館內進行任何形式之講解、說明、討論與分享。
6. 因展場空間限制,本館不開放外部團體自行進館導覽。
三、 預約申請表單
1. 最晚請於預計參觀日前14天,填寫線上表單提出申請(天數計算不含參觀日當天,例如申請2025/3/24團體導覽,最晚須於2025/3/10提交)。
2. 完成預約申請表單填寫並提交後,將由專人回覆及聯繫後續團體導覽安排事宜。表單填寫完成僅代表提交申請,並非預約完成。
《路易絲.布爾喬亞 :剛從地獄回來,順便說一句,太精采了》
團體導覽預約申請表單:https://shorturl.at/bI1mT
四、 預約申請程序
1. 填寫並提交預約申請表單後,將由專人聯繫確認預約時間、繳費資訊,及後續團體導覽安排細節事宜。
2. 團體預約請由一人代表進行申請,不受理個別預約和少量報名,請確認團體人數已達最低受理標準,繳費完成後不再受理人數和時段的異動。
3. 如非本館之緣由或天災等不可抗力因素,若未能於原預約時段到館或取消行程,則視同放棄團體導覽之服務,亦不受理退費。
4. 如有特殊情形未能於原預約時段到館,僅提供「1次」預約時段異動,並需於活動日7天前(天數計算不含導覽當天)向承辦人員提出異動申請。
5. 如未能於原預約時段到館或取消行程,且未於活動日2天前通知,本館將不再受理該單位之團體導覽預約申請。
6. 洽詢專線:02-6623-6771分機9 蘇先生/柳小姐
五、 活動注意事項
1. 本館容納人數及受理團體導覽預約數量有限,敬請提早申請避免向隅。
2. 完成預約之團體,請務必至少提早於預約時間前10分鐘抵達本館,先進行檢驗門票、確認團體人數、檢查隨身行李與寄物,及配戴導覽機等程序。
3. 為維護導覽品質及展場秩序,將使用團體導覽子母機,請於報到時由團隊代表1名押證件借換導覽機。
4. 無論因素,凡遲到10分鐘以上者,本館保留調整導覽時間及內容之權利。
5. 為維護觀展品質,團體導覽以使用導覽子母機為主。考量個人使用習慣,可自備3.5mm插頭之有線耳機。
6. 請依工作人員指示操作導覽設備,勿擅動導覽機設定或不當使用,如有損毀照價賠償。
7. 導覽過程中請跟隨導覽員,注意環境安全、留意步伐、勿觸碰展品,並與作品保持安全距離。
8. 導覽員將視展間觀展人數、行進動線等現場情形,適時調整作品解說順序及內容。
9. 請詳閱本館「參觀須知」,遵守入館規範,共同維護展場安全秩序。
10. 本館於展覽期間將隨時進行錄影、拍攝,其影像供主辦單位日後教育推廣、成果紀錄及媒體露出使用。預約團體導覽服務者,即同意並授權主辦單位錄影、拍攝、修飾、使用其肖像之權利。如有個別不同意授予肖像權者,請事先告知工作人員,將於錄影與拍攝時留意迴避。
11. 如遇不可抗力因素(如:異常氣候、自然災害、交通事故、突發疫情等),將秉持誠信良善原則,共同商議延期或退費之辦理。
12. 如有未盡事宜,本館得隨時補充說明,或依活動現場狀況彈性調整。
地點
富邦美術館 - 1樓 水景展廳、3樓 星光展廳
台北市松高路79號
活動須知
1. 為維護參觀品質,入館參觀請保持安靜,勿大聲喧嘩;接聽手機請至展廳外。
2. 傘具請置於戶外傘架,短傘可收納於隨身包後入館。
3. 任何尺寸之雙肩背包或長寬大於A3尺寸(42cm*30cm)、厚度超過12公分的包包,存放於置物櫃再行入場。
4. 氣味濃厚或未密封包裝之食物不可攜帶入館;植物恐夾有寄生蟲疑慮,須妥善包裝後辦理寄物,若當日未取回,本館將逕行銷毀。
5. 寵物、易燃或腐蝕性液體、尖銳器械等禁止入館,導盲犬不在此限;本館不提供寵物寄放。
6. 其他經本館判斷須寄物或離場之隨身物件,請依現場人員引導辦理及協助。
7. 本場館全面禁止飲食、嚼食口香糖或檳榔,如有飲水需求,請至館外。水壺請收納於隨身包後或存放置物櫃再行入場。
8. 請遵循現場人員引導及標示說明參觀。
9. 展品全面禁止觸摸;互動式展品請依現場人員或標示引導參與。
10. 為維護參觀品質及安全,館內請勿使用自拍棒、腳架、手持穩定器等設備。
11. 請遵守展場作品智慧財產權及著作權,本館全面禁止錄音、錄影及直播,僅部分展覽開放拍照,但不得使用閃光燈;如有其他商業及創作需求者,請洽詢本館工作人員。
12. 於展區內速寫或筆記時,請勿使用鉛筆以外之文具(如原子筆、彩色筆等)。